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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那么到底注册公司好?还是个体户好?
此前流传着个体户不强制刻章,可以不记账,还免税,不用审查之类的说法。这里想说,千万别信!
1、个体户不用记账?
个体户要记账!千万别听那些可以不记账的说法。如果不记账,后果还很严重!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说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
不仅如此,如果个体户的条件符合以下三个中的一个,还要设置复式账!
很显然,个体户也得建立账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账本一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也得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实用税控装置。
那么,如果个体户不会记账怎么办?《办法》里也说了:个体户可以聘请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事宜。
2、个体户能免税?
这是指的个体户月收入10万元以下可以免增值税。
注意:这个季销售额3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可不仅仅是针对个体户!是对所有符合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你是个体户还是公司。
换句话说,如果你是个体户,但已经申请了一般纳税人,那这个优惠政策和你没有一毛钱关系。
况且,除了增值税之外,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而个体户要交个人所得税,性质都是一样的。
可见,个体户免税之说,并不严谨。
3、个体户“免于检查”?
《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个体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说的很明白,个体户不年报,照样查,照样罚!
至于税务机关的检查,餐饮业的食品安全检查,消防问题的检查等等这些该检查的,个体户也一个都不会少。
4、个体户“行政审批流程少”?
个体户和一般公司一样,凡是经营范围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都是一样要办理审批才行。
不需要审批的,全网上商事登记流程也完全一样。不存在谁的流程比较少的问题。
个体户有任何工商变更事项,都和普通公司一样,去工商局备案!
可见流传的关于个体户的“优点”都是不靠谱的。相反,注册公司比注册个体户倒是有一些好处,比如:
1、个体户的名称中是不能有“公司”二字的
想要、大气、上档次,还是注册公司吧!
2、个体户是不能转让的
如你想变更个体户的经营者,不能像公司那样,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就转让出去。
因为个体户的经营者一般是不能变更的,要变也只能是组成形式是家庭经营的,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变更。
3、个体户开分店有条件
想开分店?你以为像公司成立分公司那么容易啊!
一个个体户只能有一个经营场所。
那就再注册一家个体户好了,不好意思,一个人只能注册一家个体户。那公司呢?十家、百家随便你!
4、个体户拉不来投资人和合伙人
个体户的经营都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你想像一般公司那样找人投资可能比较困难,因为个体户没有股份之说,莫非你要人家“友情赞助”你呀!
5、个体户的经营风险比较大
个体户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区别在于:个体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你开一家小餐馆,吃出人命了,你得用你全部身家去赔偿!如果是公司呢?就以出资额为限了,不至于倾家荡产。
6、个体户能享受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较少
因为个体户存在的意义主要是满足一个家庭的温饱,至于扩展团队,发展壮大,乃至成为,这都不是给个体户的要求,国家自然也没有照顾到各基础行业个体户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
所以,你还执着于非个体户不可吗?
进入了异常经营企业会发生什么事?根据《企业信息公司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1、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即使去除异常名录,也会有记录。
2、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无法贷款。
3、日常经营活动受限。不受理其银行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4、信用受疑交易,对方拒合作。
5、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的董事、监事、包括经理等职位。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果很严重,请各位老板务必尽快解除。
哪些情形下的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出现以下8种情形之一的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