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企业注销分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所需材料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可在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全体投资人需对承诺内容签字盖章,承诺企业在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等。
营业执照正、副本:若营业执照丢失,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无需提交原件。
基础材料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章。
清算相关材料
股东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包含公司注销决定及注销原因,由自然人股东签字或公司股东盖章。
清算组成立文件:如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清算报告:需详细列明公司资产、负债、清算费用、清算结果等,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公告及报纸报样:在媒体上发布清算公告,公告期为 45 天,需提供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
其他证明材料
税务注销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表明公司已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银行账户注销证明:银行出具的证明,证明公司银行账户已注销。
社保、公积金注销证明:若公司开通了社保和公积金账户,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